决定在这个手机上完成这篇blog,顺便练习下输入法。
在BB7290上输入英文是一种指尖和思维的享受,但是中文就差了,打字速度完全没有快感。
没错,我在taobao上蠢蠢欲动之后,最终买了一个Blackberry玩。到货,测试,折腾,发现其最后的功能,我现在的6151都能实现。目前,它的优点除了全键盘打英文很舒服,待机时间不短之外,基本上没啥了。主要是,我觉得Pushmail残废(即使将来有这项服务,我还是喜欢N机机的E62…现在买不起,不用,活活)导致bb魅力失去大半,只能成为马桶机睡前机走路撞树机第二号码机无线Modem。
然则,它还是夺却了我用手机一半的时间,以及边角零碎的大部份时间,这个大块头,比俄罗斯方块好玩多了。
看电子书爽不?可以看chm和pdf么?
old9
2007/10/04 01:00
看书不爽,翻页速度慢,但有个软件(Mobipocket Reader)能同步RSS,或许是我落后了,但这个的确不错,此外,中文输入法也没那么差的.
草肃威
2007/10/08 05:57